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: 主页 > 财税政策 > 正文

生产企业出口退(免)税申报

时间:2011-09-25 11:03来源:www.chinafuwa.com.cn 作者:admin 点击:
  

办理条件:

已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手续的生产企业

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:

(一)申请办理生产企业“免抵退”税正式申报需附单证:

1、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(原件);

2、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(出口退税专用)(原件)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(原件);

3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(原件);

4、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(原件)。

(二)申请办理生产企业“免抵退”税正式申报须附报表:

1、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汇总表》(一式三份);

2、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明细表》(一式三份);

3、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》(复印件一份);

4、当期的销售明细账(包括外销)(复印件)。

(三)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:

1、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);

2、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表明细表》(一式三份);

3、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;

4、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》(一式三份)。

(四)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、资料。

办理时限:20 个工作日

办结告知: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汇总表》及电子反馈数据
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******、暴力、反动的言论。
评价:
表情:
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
热线电话

  QQ在线咨询:



关于我们 - 联系我们 - 友情链接 - 客户案例 - 常见问题 - 流量统计
Copyright©2003-2010 上海天行健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, All Rights Reserved
沪ICP备06003501号